问题 | 分公司可以承担总公司的债务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分公司并无法独自承受和履行总公司所背负之债务。
这是因为,作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的法律地位,故而其所产生的所有民事责任都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倘若是总公司已经明确赋予了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权利,或者说分公司拥有属于自身的独立财产,足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话,那么此时,分公司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起部分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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