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子公司所产生之债务原则上应由其母公司负责承担。
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故而其在商事活动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理应由公司总部即母公司来背负。 然而,若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资产,那么在子公司的资产限度内,应首先用以偿还债务,若仍存在负债未清偿的情形,则将剩余部分再行诉求于母公司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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