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总体而言,总部通常需对各分支机构所产生之负债负责,并负有连带义务。
这就意味着,若分公司无力清偿其所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总部提出索赔请求,要求总部代为偿还相应债务。 同时,在分公司进行各项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亦将由总部全权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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