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里,分公司经常需承担总公司的相关债务。
这是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其在民事环节中所产生的责任均将由总公司予以承担。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分公司的部分财产亦有可能被用作清偿总公司的相关债务之用途。 在此种情形下,总公司应对分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起补充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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