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的债务与分公司有关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当明确,鉴于分公司并未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在绝大多数时刻,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将由总公司来承担。
换句话说,总公司的债务状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对分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资产构成潜在风险。 然而在另一方面,当分公司以自身名义参与各类民事活动时,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则可能先由分公司自行管理的资产来共同负担; 一旦这些资产无法完全应对相关民事责任,剩余部分将会由总公司予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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