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企业需以其所有资产来对企业所负之债负责,而股东(包括实质上的操控者)则仅需以其已经承诺投入的资金份额或已经购买的股权数量为限度承担对该公司的债务责任。
然而,如果企业实质上的操控者出现了不当使用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借此规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权益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对公司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失,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要判定实质上的操控者是否应对公司债务负责,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存在上述滥用权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