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原股东有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司债务原股东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其具体判断主要依赖于特定情境进行分析。
一般而言,如果原先的股东已经充分地完成了出资义务,并且在涉及到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上并无任何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对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通常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然而,若原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不当行为,或者在公司进行清算的过程中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清算义务,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原股东就有可能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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