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后,其所负有的债务的担责方以及偿付方式确实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
通常而言,企业需以其所有的资产负担起其相应的债务责任。 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依据法定的相关程序,将会优先使用企业目前所拥有的各项资产来偿还所拖欠的债务。 然而,若企业现有的资产并不能完全覆盖其全部的债务,那么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股东仅需要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作为上限,对企业的债务负责;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下,股东则只需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作为上限,对企业的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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