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需要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份中所拥有的份额并不能作为决定其是否需承担相关债务责任的唯一因素。
在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对其所产生或欠下的所有债务负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由其所有的资产组成的。 然而,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有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之嫌,试图逃避债务,或者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他/她就必须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指示公司与其自身的关联企业进行无正当商业目的的交易,从而导致公司的资产大幅度缩水,以至于无法偿还债务,那么这种行为无疑会被视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将因此而面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