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虚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股东肆意捏造债务,即制造虚假公司债务以图借此逃脱应负之债或者对公司的权益产生实质性伤害,那么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滥用其作为股东的权利,亦或是借助关联关系来侵犯公司的利益。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股东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禁滥用权力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利用关联关系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侵害。若股东的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遭受经济损失,他们将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公司可考虑采取如下几种应对策略:首先,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权对虚构债务的行为展开深入调查,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予以处理;其次,若股东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这些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公司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司法部门判处该股东因捏造债务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总而言之,当股东虚构债务时,公司及其债权人都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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