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理失信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破产或倒闭之后,若存在无力偿还的负债现象,此时需按照特定法律程序去进行失信处理。
首先,债权人必须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仲裁申请,强烈要求企业归还负债款项。 在司法裁决正式颁布并生效之后,倘若企业依然我行我素,无视还款义务,债权人便有权申请司法部门进行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清点与处置。 若企业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执行,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将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对债务履行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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