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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后,如何承担分立前的债务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明文规定,当有法人进行合并操作时,其累积权益及所负担有的责任将全数转移至合并后生成的新法人主体头上;
反之,在法人分立情况下,其衍生出来的新法人主体会继承原法人分立前所有的权益和责任,并连带承担所有的债权和债务,除非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特殊约定时不在此列。
因此,在公司以分立为途径划分为两个独立法人之时,若双方均无其他特别约定,那么这两家新成立的公司将会共同承担起原始母公司所应负有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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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0: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