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法人代表要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许多情况下,当公司面临破产风险时,其法人代表不必承担相应债务。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债务通常由公司本身所拥有的资产来进行偿还。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作为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其债务并不需要法人代表来承担。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当旧的法人代表卸任并由新的法人代表接替其职务时,新继承者会承担起前任法人代表留下的公司债务。
针对特定情况,假如法定代表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那么他也将承担这些行为所带来的连带责任。此外,企业法人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除了公司自身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之外,其法定代表人还可能遇到行政处分、罚款等严厉惩罚。甚至,若情节严重,还可上升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1)超越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的;(2)故意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采取虚假策略的;(3)蓄意抽逃资金、藏匿财产以逃避债务的;(4)在公司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布破产之后,未经授权擅自处置公司财产的;(5)在公司变更、终止过程中未能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及公告程序,导致相关利益方遭受重大损失的;(6)实施法律明令禁止的各种行为,从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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