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算无力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若被申请人无力偿债的事实得到确认,则申请人有权对被申请人名下所有可以执行的资产进行公开出售与价格评估,以筹集资金以满足债权要求。
然而,倘若经过详尽调查核实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未拥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无拒绝申报或者隐藏、转移自身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的违法行为,那么法院将会认定被申请人目前暂无履行债务的经济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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