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应该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律师费应由何方承担之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具体阐述如下:
首先,通常情况下,律师费应由委托方负担; 其次,有指明的规定指出,在若干特定场合下,败诉方可承担此项律师费,以下为其中部分示例如下: (1)在涉及合同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采取撤销权之救济途径,则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以及差旅费等必要开支,皆需由债务人为之承担,如若第三方存在应责问题,其亦应对其余额进行适当地分摊。 (2)若是在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当中,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制止侵权行为而付出的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侵权事实展开调查、取证所投入的合理成本,均可被纳入赔偿范围之中。 人民法院将依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具体状况,对于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律师费用,有权将其计入赔偿金额范围之内。 (3)就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而言,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处置规则相同,人民法院同样会根据当事人之诉讼请求以及案件具体形势,允许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之律师费用列入赔偿金额之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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