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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三年以上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三年时效期限,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乃指当民事权利遭受损害之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及时行使权利予以救济的情形下,随着时效期之终止,债主可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权作为对抗被告的有效武器,然而,若诉讼时效已逾期,债权虽丧失了胜诉权,但请求权仍得以继续享有。
对此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对该诉讼予以受理。
待案件受理之后,倘若债务人为抗辩提起诉讼时效,且经查证并无中止、中断或延长事由存在的事实,应依法判定撤销债权人所主张的诉讼请求。
反之,若债务方未曾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将被视作其自动舍弃这一权利,法院亦不宜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原则,而当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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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4: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