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有效期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款偿还期限的法律规定为三年。
在此时间段内,自权利人明确感知或推定已承受权利受侵害及责任人责任开始之日起算。 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以及后续的重新计算呢?请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当权利人主动向债务人口头或是书面提出偿债要求; 第二,债务人当场表示愿意清偿所负债务; 第三,权利人决定启动司法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 第四,权益人遇到的其它与行政程序、仲裁申请同样层次的事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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