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合同终止的事由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终止的事由有:
1、合同解除; 2、债务已经履行或者相互抵销; 3、债权人免除债务; 4、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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