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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债务免除基本的特点都有什么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二、免除为无偿行为。
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
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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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5: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