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后客户违约我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合同后客户违约的,作为守约方可以依合同追偿,也可与对方协商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根据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可能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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