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有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包括:
1、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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