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形成权具有哪些特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形成权具有的特点有: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形成权一经行使即生效;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典型的形成权有撤销权、抵销权和其他法定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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