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如何转让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第三人协商协商一致,可以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并且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1、全部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2、部分转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