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抗辩权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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