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除非确实有特殊情况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即使普通短期诉讼时效一直被中断,一直在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之后,诉讼时效期间也会经过。诉讼时效经过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债权人据此丧失胜诉权,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据此完全丧失。
也就是说,超过诉讼时效时,如果对方未提出抗辩,则人民不应主动释明,根据相关事实证据该怎么裁判就怎么裁判;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则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时效是否确已经过,若确定则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