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转让对外的效力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对外效力:
第一,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二,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第三,债务人在合同转让时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 第四,同一债权转让数个人的,最先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或在确定时间内最先被债务人接受的转让,效力优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