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额的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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