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二)他方受有损失;(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正常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