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不当得利债权能否转让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不当得利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其不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其性质不得转让的就可以进行转让,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对于不当得利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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