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因素会引起永久抗辩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有: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 2.已过时效期限: 此处所指的时效乃指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 3.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它是指受害人和责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一致,同意免除责任人的责任。 协议免责有事先免责和事后免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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