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构成抗辩事由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成立事由一般有以下几种: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3、受害人过错; 4、第三人过错; 5、不可抗力; 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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