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商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二手商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了维护出租房和承租房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也许当事人购买商铺的目的也是为了利用该商铺对外出租,从而赚取租金,就是说,只要当事人能够接受当时商铺的租赁状态的话,就能够达成买卖不破租赁,不过,卖商铺之前也应该先咨询一下承租人的意见,如果承租人有意购买的话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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