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纠纷代理词如何写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纠纷代理词:
首先应当写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姓名等信息; 其次,写明债权转让的经过以及享有的约束力等;写明相关的事实与理由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最后,由代理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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