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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
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
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
明确规定:
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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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