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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中的不当得利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人。
例如:A某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仟元,但由于机械或是软件系统病变,结果取到现金1万元,而且银行帐卡上只显示取款1仟元,那其余9仟元就是不当得利。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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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