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欠款多个债权人怎么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正常情况下,以各自的合同为基础,正常债务,正常偿还,互不干涉;
2、如果资不抵债的,涉及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的问题。应当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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