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凭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法律白条”的认识。
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诉讼成本。 4、债权凭证的实行,极容易导致执行人员滥用职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回转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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