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没收到钱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并不能单纯凭借是否收到钱款这一单一因素来进行判定。
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那一瞬间就宣告成立了。 倘若这份合同不存在诸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等法定的无效情形,即便借款方并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该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出借人并没有实际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那么借款人就有权利拒绝还款。 并且,当借款人要求还款时,出借人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借款的义务。 所以,仅仅从借款合同自身的角度来看,没有收到钱款的情况下合同或许是有效的,但在实际的法律纠纷当中,还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才能够确切地确定各方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 比如说,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借款的交付方式和时间,而出借人未能按照约定进行交付,那么这就可能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又或者,如果借款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出借人根本就没有借款的意愿或者能力,那么也可能对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后续的处理产生重大影响。 总之,在处理借款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仅仅依据表面现象就做出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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