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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买卖交易时涉及到的借款合同中,若彼时并未对利息予以明确约定,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按照习惯法向对方主张获取相应利息的权益的。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却存在着两种特例的情形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后来达成的补充协议之中,特意为该笔未商量好利息问题的借款作出有关利息的明示约定;
其次,当借款方未能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也就是所谓的“逾期还款”现象出现后,借款人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便可以据此作为依据,向上诉求并获得由出借人索取逾期利息的裁决。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自然人之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其中并无关于支付利息的具体条款或表述不够清晰明确,则应被视为不支付任何利息的情况。
然而,如果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以此来弥补由于逾期还款而导致的资金占用损失。
然而,关于逾期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通常会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加以确定和界定。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在面对买卖交易中的借款是否需要支付利息这一问题时,其实施与否以及如何实施,都受到各种严格的前提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影响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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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