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公证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强制执行公证程序之前,您务必确保您选择的公证事项以及其详细信息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可办理范围。
接着,您需要精心整理好所有必要的资料,这些通常涵盖了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用以确认债权关系的文书(例如借款合同或借条等)以及关于债务履行状况的相关证明等等。 随后,您可以向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公证机构提交申请,由公证人员对您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同时还将与您本人进行深入的面谈和核实。 若经审查后发现您的申请符合公证的各项要求,公证机构将会为您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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