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超过三年了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借款条款如果超过了三年的期限,可能会遇到相关的诉讼时效方面的问题。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诉讼时效这个概念可能会因某些特定的法定原因而被中断、中止或延长。 在此三年内,若您曾向对方提出过要求偿还债务的诉求,或者对方曾对偿还债务做出过承诺,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视为已经中断,并将重新开始计算。 如果借款条款中没有明确约定偿还日期的话,那么诉讼时效便会从您首次主动提出债权主张的那一天起开始计时。 在此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显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及义务人知晓此事实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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