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成立日期怎么确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合同成立日期的确立,往往需要考虑如下多种情况:若借款合同经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缔结,则合同自双方签署或加盖印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倘若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给予明确接受,那么即便书面合同尚未签字盖章,该合同亦构成有效成立。 比如,当出借人已实际提供借款给借款人且借款人同样予以接受之时,即使书面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合同仍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针对电子合同而言,只要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满足要约条件,而另一方在浏览后选择该商品或服务并成功提交订单,此时便可视为合同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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