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法院支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无转账记录的情况时,借条能否得到司法机构的认可与支持,需从多个角度全面地评估。
在仅持有借条而缺乏转账记录的环境中,原告方必须对所提借款的资金来源、现金流转方式以及借款的原由等重要环节提供合理的解说及相关证据材料。 倘若原告方还能设法提供其他辅助性证据以构建起一条连贯的证据线索,比如权威人士的见证证词、双方之间的有效沟通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进一步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存在,那么司法机构就有可能采纳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原告方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确切发生,那么司法机构很可能会拒绝支持他们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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