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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不还在谁的户籍地起诉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借款关系中,若当事人双方对于合同履行地点没有明确定义或者约定含糊不清,并且在后续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有效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也难以从合同条款以及交易习惯等方面进行推断和确认履行地点时,应当将接收货币一方所在的地方视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当出现借款逾期未偿还的情形,且满足上述所述条件,即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便有权向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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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2: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