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400块钱能立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需满足四大基本条件,包括有确切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理由阐述等。
在涉及到金钱借贷方面,倘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借款本金仅为400元,尽管数额较小,然而只要符合上述四项基本条件,即原告与该案存在直接的利益关联性,明确的被告身份,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理由阐述,并且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权之内,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审理。 因此,400元的借款纠纷同样具备立案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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