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纠纷诉讼中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欠条纠纷的司法诉讼过程中,原告必须提交以下各类证据供法官评断:
首先,被告应明确陈述其立场及观点,包括各项借款细节,即借款金额以及偿还日期等信息; 其次,以书证形式展示欠条原貌,该项证据乃认证借款行为存在之关键; 此外,根据案件需要,通过提交诸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书面文件,进一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 若有第三方知情人士(例如见证人、保证人等),其证词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对于通过电子媒介确认的债务关系,如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此类电子数据亦可作为有力证据; 若涉及与欠款相关的实物或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同样可作为证据使用; 若需对欠条的真实性、金额的精确度等事项进行鉴定,则鉴定意见效力等同于证据; 对于曝露现场勘查情况的勘验笔录,亦可作为证据提交。 原告有义务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其主张,若无法自行搜集证据,法庭有权进行调查取证。 法院应对所有证据予以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