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利息怎么要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依照订立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借款方应严格遵循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若借款合同中对于支付利息的期限有明确的约定,借款方必须严格遵守此项约定。 若借款合同中对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尚未作出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并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相关规定仍然无法确定,那么根据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借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情况下,借款方应当在偿还借款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 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当在每年期满之时支付利息,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也应当在偿还借款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 若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综合上述内容,若借款方拖欠债务不予归还,在提起诉讼时,可要求借款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在借款逾期后支付逾期利息。 如合同中有关于逾期利息的具体约定,可依据该约定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若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逾期利息,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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