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一千元不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当事人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首先,原告应当与所涉案件具备直接而实质性的利益关系; 其次,告责对象的明确定位,即具有确切地址及身份信息的被告; 第三,具象且实际的诉讼主张及事实依据; 除此之外,还应确保争议事项隶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准许进行民事诉讼以及该机关有权限管辖的权益范围之内。 举例来说,若借款方未能依照合约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那么在出借方(原告)与借款方(被告)之间便构成了直接的借贷债务关系。 在此情境下,身为债权人的出借方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清偿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倘若先前的合同中有所约定)。 由此可见,若借款者未能按约偿付借款本息,出借方便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追索其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