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书上写欠条算无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理解书中列明欠条条款的有效性问题,这需要我们针对理解书内文以及欠条特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剖析。
假如该谅解书乃是双方就在债项问题上达成的和解协定,同时也涵盖了对于欠条债务的确认及同意偿还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欠条本身并不会因为理解书的存在而失去其效力。 除非在谅解书中有明确的表述表明欠条已被废弃或债务已得到全额清偿,否则欠条仍将保持其合法性。 然而,若谅解书中的内容与欠条债务无关,或者谅解书并未明确表达出放弃追索权的意愿,那么欠条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间存在特殊约定从而导致欠条失效。 总的来说,仅仅依据理解书本身并不能对欠条的有效性做出确切的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境加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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