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他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行为未留下书面凭证(即借条)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是可行的。
在法律实践中,证据的种类并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据,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实借款的真实性。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则可请求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可以收集并提交如下类型的证据: 首先,证人证言: 若存在知晓借款事实的第三方人士,他们可以作为证人出席法庭并提供证词; 其次,电子数据: 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够有效地证明借款的事实及其具体金额; 再次,当事人的陈述: 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都可以提供自身的陈述,详细描述借款的发生经过及相关条件; 最后,其他书面证据: 如借款当时的录音、录像等,同样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如果法院认为审理该案所需的证据,即使当事人未能提供,法院仍有权进行调查取证。 最终,法院将会依据所有的证据材料,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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